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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l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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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802
引用:
作者dkjfso
有配偶但不生的如果要把錢留給另一半的確是要注意
遺囑是可以預防意外死亡
如果是重病的可以在死前先全部贈與(配偶之間免贈與稅)並在死後拋棄繼承(如果死前兩年內贈與的數額會課到遺產稅的話)
萬一還有剩
記得要行使婚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動產還好,不動產建議不要。

今年憲政法庭就是針對死亡前移轉的部分,遺產稅的問題申請釋憲。

透過繼承取得,可以追溯房產取得日,但若是贈與,稅務的問題比較多。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id=38&id=349244
舊 2024-11-03, 06:22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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