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跟父親說把愛留給他想照顧的人
遺產跟繼承是無法避免的,人都有離開的一天
差別在於離開的那一刻是早安排好放心的,還是心中有遺憾
這幾年我常幫人去法院,處理密封遺囑或是公證遺囑
有70多歲,孤身一人,配偶身故無子女,想把資產留給照顧他的無法律繼承關係卻有血緣關係妹妹
(同父同母,小時候家境不好,妹妹過戶給親戚,在法律上無繼承權)
有80多歲,未婚無子女,資產2500萬,想把資產留給特定的人
這些都是遺囑能處理的事
未來若有人爭取特留分的問題,也準備好資金給對方
看過太多為了遺產而爭的家庭,有錢是種困惱,沒錢是種煩惱
像我同學,45了,有配偶但不生,我也跟他說寫好遺囑,至少你太太可以拿75%以上
不寫遺囑,哪天你爸媽、兄弟姊妹可能分走你的遺產1/2或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