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3940673
你想多了,樹葬花葬都不用塔位費用,你丟大海還要船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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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縣市不知道
台北市是政府出錢
可免費登記海葬
自己帶著家人的骨灰出海 到定點撒入海中
請問如何申請海葬?
(1)申請資格:海葬報名資格不限國籍及戶籍。
(2)檢附文件:
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明影本(正反面)並攜帶正本以供核對。如委託代辦者,需另附委託書)
檢附受葬者之火化許可證明或骨灰(骸)遷出證明或起掘證明文件,並攜帶正本以供核對。
當日欲陪同申請人登船海上拋灑骨灰者(限兩位家屬登船),亦需檢附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申請人可至臺北市懷愛館服務中心申請或電洽(02)87329686 分機29639。
https://mso.gov.taipei/News_Content...B9FDB7F1939E0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