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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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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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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人是有私心的, 就像動物一樣, 對於自己的, 會看得比較重要, 相對於來自他人的.

自己>自己的孩子>他人(包括他人的孩子).

家門這方面比較不幸, 另外也是有律師同宗專業處理這類問題, 很多這類思考就是動物性的.
單純喜歡孩子, 如果可以有自己的血緣, 也是會去嘗試的, 看代價與自身條件的衡量而已.

我算是很特別, 因為思維, 所以雖然喜歡去在這方面付出, 但不願意為了成年人負責.
話就不說得太明白, 成熟的人應該都懂這個道理, 而負責任的人更該懂這個道理.

看過很多父母以愛為名, 實際上做出連社工, 法院(包括調解人員)都看不下去的事情.
但他們並不覺得他們有錯, 因為他們的出發點就是以他們自己的權益為主, 而不是孩子的.
(更別提對方的權益)

這裡不是有幾個大律師, 或許有處理過的經驗.

此類問題不用走到離婚才會凸顯, 其實看一個人的日常行為就知道了.
上次有提到看另一伴, 請對方家庭吃好的自助餐這種方法, 就是一個.

我並不是說父母如何, 孩子就是如何, 不然我就不需要做現在做的努力了, 照顧小傢伙們.
而是長期處在什麼環境, 人都有動物本性, DNA就是其中一環, 如何跳脫這個束縛?

其實真的很難.
因為這不僅僅是動物本能, 而且也是深植於社會思想, 因為社會思想建立在人.
這只是提供一個機會.

我講了一圈, 繞了這麼遠, 其實就是說婚姻很多時候最終有問題且出現孩子爭議時的本質.
跟代孕其實沒啥分別.

仔細思考一下就知道了, 拋開自己對於DNA的執念, 去看待別人對於DNA的動機.
而這情況無解, 只要小孩依然是人工生養.

這不是全然壞事情, 我只是把有些人歸咎於這方面問題幾乎是專屬於代孕這情況給打破.
這問題, 只要是從人的肚子裡把小孩生出來, 就會存在!
     
      
舊 2024-10-27, 09:01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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