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clee
這種買賣存著十月懷胎,兩條生命的風險
都說過,領養不就解決嗎?
不想領養又要用別人的肚來生小孩,這是什麼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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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蠻荒
與其放任在地下發展、還不如立法建立一個正當的管道,以免造成更多爭議性問題,並保障各方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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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覺得不立法、就不會有這種事了?
還是說、就放任地下發展,出問題了當做沒看到,至於受害的一方自認倒楣
立法了、至少當發生什麼問題時,還可以經由公權力來保障各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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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自私的心態來看嘛,代孕立不立法、這干我鳥事
反正我又用不到,我幹嘛支持?
(我想對大部分人來說也是,因為有這個需求的人大概只是極少數)
其實,許多人對於一些事的看法,跟我之前曾說過的、對公平正義的需求情況類似
這個世界上、誰更需要公平正義? 通常是那些相對來說更弱勢的一方
當某個公平正義我用不到、或者對我不一定有利時、那我幹嘛要支持?
如果這個社會上大多數人都是這心態,那些弱勢者的問題、大概永遠不會被重視與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