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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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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3
引用:
作者sclee
我的意思是
比方說,有對女同婚,其中一人出卵子和子宮
生下小孩後,共同養了好幾年
二人要離婚,假設她們對養育小孩的態度沒大問題
雙方經濟條件差不多
鬧上法院要爭撫養權
你是法官,會不會考量血緣
判給一個懷胎十月的生母,或是判給一個沒有血緣的養母
異性婚姻離婚,不會有這方面的考量
至少男方有出過精子


我想法院看的是戶政給的, 或出生證明上的父母, 然後衡量監護權, 以及各種權益.
而你說的情況其實現代婚姻已經很常見了, 雙方都有經濟實力等, 態度也差不多一樣.

接著就會看, 譬如上班的時候, 家裡有沒有緊急連絡人可以照顧小孩.
會有社工拜訪, 會有很多的商討, 期間也會有多次上法庭前在法院調解.
也有兩邊輪流住~ 而不是直接判給其中一個全部監護權.
很多樣化的.

如果純粹出DNA就是王牌的話, 那我四處去播種就好了, 然後挑一個喜歡的來搶看看.


DNA王牌是生物性邏輯, 不是法律性, 爸爸會希望孩子一定是自己的, 而不是另一伴亂搞.
也所謂傳宗接代 (少數例外, 我願意去認養或照顧, 有點人類就好的感覺 XD)

家門不幸這類事情看得挺多, DNA不是法院的絕對王牌, 是人心裡的絕對王牌.
多少夫妻要爭孩子就是為了DNA...
舊 2024-10-26, 07:03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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