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司改會:對結果感到遺憾
瀏覽單個文章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
目乏目艮目青
37死囚若上訴成功恐重獲自由?司法院秘書長點頭認了:無法保證不羈押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VxGKqZl
-----------
而輪到羅智強質詢時,他便立即追問相同問題,「請問提出非常上訴,法院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人會不會被放出來?夠具體了吧,不要再回避」;鄭明謙回答,死刑犯是否被釋放,他們會建議法官進行羈押。
------------
建議啦,建議
首先鄭「銘」謙是法務部長,他不能管法官,前面已經講過了。
再來司法院秘書長,是屬於司法行政職,同樣的,在個案上,也不能拘束法官。
法官依據憲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所以沒有任何人可以去要求法官一定要裁定羈押。
2024-10-20, 08:38 PM #
199
惡蟲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惡蟲
查詢惡蟲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惡蟲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