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司改會:對結果感到遺憾
瀏覽單個文章
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35
引用:
作者
惡蟲
沒騙人呀。
上面不就講了,我國跟美國的法系不同,本來就不可能完全照抄了。
要求不中立的人員迴避,
這和法系有什麼關係?
我國法條也是有法官迴避的條文。
為什麼不能抄?
而且把陪審團改成法官,
本來就不是完全照抄了。
2024-10-18, 12:24 PM #
176
oversky.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oversky.
查詢oversky.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oversky.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