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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司改會:對結果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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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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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
oversky.
你前面說不可能,
實際上只要修法就有可能了。
可以先修憲法法庭審理規則,
要求堅持反對判處死刑的大法官迴避。
我說的不可能是指在現行法令下,不會特別挑選承審法官,特別是如你所希望的挑選。
即便依你所舉例來修法,結果也不會如你所想像的那樣。
2024-10-18, 12:16 PM #
174
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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