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司改會:對結果感到遺憾
瀏覽單個文章
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35
引用:
作者
惡蟲
沒騙人呀。
上面不就講了,我國跟美國的法系不同,本來就不可能完全照抄了。
再說了,就算美國來講,美國的職業法官有規定,支持廢死不能審殺人案件嗎?
你要不要查一下?
一開始就講明白的東西,你自己搞不明白而已。
不可能完全照抄,
就不必要堅持要抄一致決,
多數決即可。
2024-10-18, 11:58 AM #
168
oversky.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oversky.
查詢oversky.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oversky.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