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法夫尼爾
30年前
中國看守所稱爆滿
多名中國律師指出,今年看守所已經爆滿,上半年被捕人數增加18.5%,被定罪人數也增加8.47%,主因是經濟壓力大,很多人鋌而走險;一些原本可能不是犯罪的行為,如今也被定罪,出現“合法行為輕罪化”。
發表時間: 04/10/2024 -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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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共進一步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及尋釁滋事罪,看守所還會爆滿的更快。
其實中共可以用來對付問題人物的法律工具並不少,如維基百科所羅列:
尋釁滋事罪
法條競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尋釁滋事罪與下列罪名構成想像競合,除侮辱、誹謗英雄烈士名譽罪及催收非法債務罪由尋釁滋事罪分解而來,其餘均由流氓罪或其他由流氓罪分解而來的罪名分解而來:
強制猥褻、侮辱罪、猥褻兒童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刑法》第二百九十條)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聚眾鬥毆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催收非法債務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一)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條)
非法攜帶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七條)
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條)
侮辱國旗、國徽、國歌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
侮辱、誹謗英雄烈士名譽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之一)
聚眾***亂罪(《刑法》第三百零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