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法夫尼爾
文山社區大學員工李明哲於2017年3月19日從澳門入境中國,被迫失蹤。
同年3月29日,在台灣民間團體的施壓下,中國首度承認李明哲遭到中國政府關押;5月26日,中國才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補李明哲;9月11日,中國湖南岳陽法庭開庭審判李明哲,起訴書內容全部皆是李明哲於2012-2013及2015年在台灣上網的言論。2017年11月28日,李明哲被判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二年,家屬收到赤山監獄通知可以每月探視一次,但其妻李凈瑜在2018年1月30日欲搭機前往探視,仍舊·被拒,依照監獄規定所郵寄之冬天保暖衣物,也被監獄拒收。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組成「李明哲救援大隊」,從一開始的國際連署,到向聯合國申訴,李凈瑜前往美國國會,與中國709被逮補之維權律師家屬共同作聽證。歐盟議會也正式發表決議文,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李明哲,聯合國「強迫失蹤小組」也正式受理此案。本會秘書長及人權公約施行...
|
李明哲關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主運動,多年來支持中國大陸公民社會組織和行動者,因得知在中國大陸的朋友有閱讀人權、近代史相關書籍的需求而曾自費寄贈文學與社會科學類書籍(如《當代政治思潮》、《政黨與選舉概論》、《比較選舉制度》、《比較政府與政治》等),其中於2016年8月所寄書籍遭中國大陸政府查扣沒收(包括楊繼繩的《天地翻覆:中國文化大革命史》及張戎的《毛澤東:鮮為人知的故事》),也會在網路上和中國大陸友人分享臺灣從白色恐怖(包括二二八事件、中壢事件、美麗島事件)到民主轉型及轉型正義(如太陽花學運)的歷史經驗與智慧,並協助維權運動人士及家屬。[12][17][18][16]
顛覆國家政權罪證確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