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老老濕
台灣檢調查出空官飛訓部
退役上校副指揮官葛季賢
前中校副主任樓文卿
涉嫌洩漏空軍機密給中國;高院更二審昨推翻一審無罪
改依陸海空軍刑法「幫助敵人間諜活動罪」
重判樓文卿十七年徒刑、褫奪公權十年
在底色人士眼中.為共產黨賣命
應該是司法不公正
|
共諜案逆轉 空官前教官判17年
高院更二審發現,樓文卿在調查員詢問及檢察官第一次偵查中自白,
坦言受「中共間諜」劉其儒引介至國外與中共官員見面,
並提供空軍機密文書幫劉從事間諜活動而獲報酬,且有樓、劉通訊監察譯文、
入出境紀錄、美金現鈔等證據可佐。
更二審認為,間諜刺探、收集軍事情報,無論有無利用價值,都不可容許,
樓文卿犯陸海空軍刑法幫助敵人之間諜從事活動、
交付軍事機密於敵人罪與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上之行為收賄罪,
從較重的幫助敵人之間諜從事活動罪處斷;該條文為死刑或無期徒刑之罪,
考量樓提供文書價值、收受報酬不高,因此減刑,判刑十七年,
褫奪公權十年,沒收四千美金與五萬台幣。
葛季賢有「空戰英豪」稱號,曾擔任立法院國會聯絡人,
被控將經手「密」級會議資料提供給劉其儒。
更二審勘驗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調詢錄音,
發現調查員有脅迫、欺詐等不正訊問,葛的供述無證據能力。
因檢方無法舉證葛犯行,更二審諭知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