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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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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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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你要跳針到什麼時候啦?誰跟你談原諒?誰跟你談廢死?

最好你原不原諒就可以處死一個人,不用看證據。

你什麼時候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21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29

高雄64歲吳姓男子去年9月中持刀步行上樓,當著2雉子面前手段兇殘殺害鄰居夫妻,引起社會譁然
由於,現場僅2子目擊案發經過,而吳男多次提訊皆行使緘默權,檢方歷經4個月偵查,
勾稽比對吳犯案動線及逃逸影像,近日向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嫌偵結起訴,求處死刑。

檢方以殺人罪提起公訴,並審酌吳男已無教化之可能性及必要性,並考量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情形
認被告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心性狡詐、犯後態度不佳,其惡性重大,罪無可逭
非永久與世隔絕,不足以實現正義,故建請法院量處被告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73 2024-09-21

2024-09-21 死刑存廢「合憲限縮」!王欣儀感到寒心 怒轟:玩文字遊戲的實質廢死

談及「死刑有條件合憲」,王欣儀痛斥,身為受害者家屬,看到憲法法庭的釋憲判決結果,
「感覺就是假合憲、真廢死!完全是在玩文字遊戲,企圖誆騙社會大眾」,是玩文字遊戲的實質廢死。

王欣儀指出,憲法法庭雖然做出死刑合憲,但增加「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
且「死刑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等限制的解釋。
從近5年來476件殺人案,只有1件被判死刑定讞來看,「對大法官而言還不夠嚴謹艱難,要零判死才滿意!」
台灣未來應該是再也看不到死刑判決了,為了保護罪大惡極殺人加害者的人權尊嚴,
受害者以及其家屬難道都不是人嗎

王欣儀說,如今未執行的37名死囚預期皆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屆時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須一致決維持死刑,否則僅能改判無期徒刑,依現行規定25年便可申請假釋。

王欣儀質疑,什麼叫做「最嚴重」?每個案子的情節都不同,如何比較?
要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全部一致決,難度有多高?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
表面不說廢死,卻搞實質廢死,這樣的文字遊戲、政治操作,只會寒了受害者家屬的心、罔顧8成反廢死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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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9-21, 03:38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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