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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司改會:對結果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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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0
#48
#26
柯志恩指出,
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PS.
敝人的高等教育來自聯考體系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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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03:1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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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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