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hendry2002
Major Member
 
hendry200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4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突然想到幾年前處理過的商業秘密事件,
當時工程師也是喊冤,他前公司那份SOP就是他當年寫的,他就是原作者,
現在他帶了一份手稿來新公司有什麽不對?


當然不行

就像IC設計公司的工程師

也不能把自己寫的code帶到下間公司使用一樣

起碼要改一下

讓原公司認不出來才行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封鎖名單:
cjan
Kentnet
rcack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舊 2024-08-25, 01:40 PM #40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endry200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