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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Sto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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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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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versky.
這當然不是兩回事。
不然你第一句怎麼不寫「高的博士論文是否抄襲「自己」以前發表的論文」,
而一定要寫抄襲「資策會」論文?
因為大家都知道,自己用自己以前的著作不叫抄襲。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J0070017





癈話一篇。
有前提了,當然就不會影響有沒有的事實。
重點在前提成不成立。
這是要舉證論述,不會自動就成立的。



資策會逾期告訴,除非有再上訴,否則就代表資策會不再主張高抄襲。
告訴乃論,代表其它人也沒有資格代替資策會發表立場。
逾期告訴不僅僅是不能以違反著作權法去處罰高,
也代表原本要告抄襲的罪名沒有成立。



不是法院本就應該加以調查,
而是原告是否有資格代替資策會發表立場並且舉證。
畢竟內容有相同之處,
除了抄襲外,還有授權使用、合理引用等可能。
告訴乃論的案,法官是可以隨意插手的嗎?
要是閒...



1. 因為大家都知道,自己用自己以前的著作不叫抄襲。

不要隨便定義其他人都知道來壯大你自己聲勢


2. 要舉證論述,不會自動就成立的。

高不是提供他的論文,並經法院裁定抄襲
這不就滿足你設定的過程了?
你要推翻的話,從根本反對法院審理
那如果上級法院審理推翻判決你要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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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8-25, 12:16 PM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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