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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詐46萬助理費 北院今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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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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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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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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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AC212
球員不要出來主張自己是否正確。謝謝.
你連我這麼基本的訴求都可以看不懂了..
所以我真的很懷疑你能看懂別人的描述呀...
你什麼時候升格當裁判了?
當你發文的那一刻起,你與我之間都只是論壇上的一個帳號,有什麼不同?什麼球員裁判的,你憑什麼認為可以要求別人的發文內容?沒有人給你這樣的權力。
2024-08-24, 01:16 PM #
373
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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