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48
上個月資策會自訴高虹安論文違反著作權一案,
逾告訴期間判決不受理,利歸被告。
告訴乃論的案件,
為什麼現在這個誣告案的法官可以認定高違反資策會著作權?

https://tw.news.yahoo.com/%E8%B3%87...-113214939.html

引用:
資策會自訴高虹安論文違反著作權 逾告訴期間判決不受理
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博士論文遭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認為大量引用經濟部補助計畫產出的論文內容,自訴高違反著作權,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宣判,由於資策會自訴的部分屬「告訴乃論」,資策會超過6個月的告訴期間,判決自訴不受理。可上訴。

資策會又未提出證據證明其知悉上情係在提起本件自訴回溯6個月內,則對此訴訟合法要件之欠缺,自應利歸被告,認資策會於111年10月25日回溯6個月之前,即已知悉上情,是認資策會主張「110年10月間資策會因信任高虹安,而未就該博士論文進行比對,後於111年10月間,因週刊有針對本案做完整的論文比對,資策會始將高虹安博士論文與其經濟部補助計畫產出論文一、二進行比對,方知有自訴事實」的說詞,認不足採。
舊 2024-08-23, 10:47 PM #36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versk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