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高虹安詐46萬助理費 北院今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瀏覽單個文章
dkjfso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5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178803
這個故事的啟示是
要告人不要再事後更改證據
不然就會構成169-2
如果不是這樣
搞不好還沒事
2024-08-23, 06:50 AM #
353
dkjfso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dkjfso
查詢dkjfso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dkjfso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