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蠻荒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90
這主要是定義的問題!!
抄襲自己寫過的、算不算抄襲??

單論行為的話、抄自己以前寫過的、行為上不一樣也是在抄嗎??

而且定義是由法官自由解釋的,法官認為是什麼、那就是什麼
所以我才說、傳統的法官現在應該要被廢掉了
司法以後交由AI來取代,絕對可以做得比人更公正.......
__________________
人生許多事
成也執著、敗也執著
舊 2024-08-22, 12:18 AM #3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蠻荒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