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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詐46萬助理費 北院今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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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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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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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rStorms
王郁文跟高虹安共同委任同一律師?
所以採取抗辯採對高有利的基礎?
不錯真不錯
不會是同一個。
共同被告之間,有可能利益相反,所以不能委任同一人擔任辯護人。
而且許多法律之中都有窩裡反條款,貪污治罪條例中也有,因此同一律師擔任二個共犯的辯護人,會有利益衝突的問題,一般就算發生,法院也會要求律師必須擇一接受委任,解除其他人的委任。
但不同辯護人間,如果利益相同的時候,是有可能合作的。
2024-08-02, 08:2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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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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