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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惡蟲
錄音錄影中斷的法律效果,是可能會讓該次筆錄喪失證據能力。
也就是那次筆錄不能拿來當證據。
不過看新聞內容,那次筆錄中王講的內容,是對高有利的,如果王要去爭執筆錄中斷,那麼該次筆錄被排除證據能力的話,對高反而是不利的。
所以新聞中法官才會問律師,要他確定要主張什麼,因為如果要爭執錄影中斷的問題,筆錄就會因此失去證據能力,對高反而是不利的,所以後來律師也沒有去繼續爭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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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郁文跟高虹安共同委任同一律師?
所以採取抗辯採對高有利的基礎?
不錯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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