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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詐46萬助理費 北院今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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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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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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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II
說得好。我前面也有說高至始至終都不認為她哪裡有錯
但她前主席更猛,認了有圖利但沒有違法,也許是不知圖利罪是條法律
https://youtu.be/NXK2UMe0Nf0
商人包政府的案子都得有利可圖才可能承接
只要沒有對價關係進自己口袋就沒什麼好擔心被查
比起這幾年湧起的光電業者,刻意的以政策操作
那一個不是賺滿滿?這種圖利我就無法接受
2024-08-01, 10:46 AM #
259
J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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