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是不是踩到社會陷阱(法律陷阱也是其中一種)
我認為是
但是是不是人性裡禁不起誘惑無法把持住造成的
我認為也是
很多犯罪也都是由此生
沒有被誘惑的機會也是一種幸運
至於黃是不是故意要害她
我覺得不是
在辦公室交接當下什麼動機讓她決定要製造這個陷阱讓高跳
犧牲自己跟跟高同歸於盡
甚至出賣綠的前老闆李是這樣做的給高知道(雖然李後來否認他是這樣做的)
最後可能變成兩面不討好?
看不出動機
黃在交接時告訴高立院的運作方式
高覺得這個人可以幫助自己才聘用
黃如果要害高
她已經做了引導
是可以考慮不要接受聘用讓自己也捲進去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269986
對此高表示自己在庭上也說過「非常的感謝黃惠玟,在我一開始從科技業轉換跑道,對於立法院的行政事務、人事財務都不熟悉的時候,是黃惠玟主任就他在過去立法院李俊俋委員辦公室的經驗,給予我許多指導和協助」
說這種話
明眼人都知道她多聰明
但也知道她什麼意思
要把責任推給你
還要跟你說感謝
這樣的人不被咬死很難
說真的如果高就承認自己是判斷錯誤
願意負責
對被牽涉到的助理感到抱歉
我會覺得這個人還是可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