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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26
引用:
作者blair
有個貓膩是完全不認罪的情況下法官適用本刑7年的條款卻只判了7年4個月,不認罪卻只加4個月
各位可以自己品品

法官應付上面交代的事情,有判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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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24-07-29, 04:35 PM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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