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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詐46萬助理費 北院今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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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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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5
高的訴訟策略錯誤
她應該要認有詐領->構成偽造文書
但舉證支出用於公益或選民服務的金額大於請領金額->不構成貪污犯意
並繳回犯罪所得->犯後態度良好
就有機會輕判緩刑
全部不認然後要推給助理
真的是自認太聰明
以為把問政時那一套搬到法庭上可以讓法官給100分
二審如果是基於被告利益上訴
判決不得比一審還重
除非引用法條錯誤發回更審
但是貪污這條已經是這個案例裡能用的判最重的法條了
所以二審基本上只會比一審輕或維持原判決
2024-07-28, 06:5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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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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