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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詐46萬助理費 北院今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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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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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4
引用:
作者
dkjfso
哦
倒是忘了這點
但意義上有很大的差異嗎
幹嘛要求繳回?
不就是一開始就計畫要詐領浮報的嗎
當然有差異,要求繳回已經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個問題
2024-07-27, 02:19 PM #
114
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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