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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詐46萬助理費 北院今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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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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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
pcdvd.02@hotmai
所以只貪46萬還ok就是了?
我以為只要有貪汙就是犯罪,沒想到台灣人眼界就是大格局,金額太小還看不上眼哩,才46萬這哪能算是貪是吧?
看看這篇吧
2024-07-27, 12:0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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