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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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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16
引用:
作者istanbul
高虹安不認罪:回捐制度是黃惠玟沿用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作法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9909)

我是覺得要用這個辦,那其他隻的因為顏色對了就不用查?
還是大部分立委都這樣,有要對付再來查,老實說高第一次當立委,應該也不可能自己發明這種方法,問辦公室有經驗幕僚參考去作...結果換來7年,真是夠慘的

像之前想用貪汙辦一堆教授用計畫錢買實驗室的耗材日用品
真的要辦也是貪汙,只是一旦辦下去會影響幾乎全國的教授,後來就統一除罪化了。
立委一個月薪水幾十萬,最好會有人為了幾千幾百要去貪這個
政治真的是黑暗噁爛的東西。口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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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名曾在李俊俋辦公室工作的助理則表示,他不曾被要求回捐薪酬或加班費。

不過,前立委李俊俋日前否認他的國會辦公室有這種制度。一名曾在李俊俋立委辦公室工作的助理今天受訪表示,黃惠玟當時負責管錢,辦公室也有零用金可買東西、搭車或聚餐

但就他所知,零用金來源並非立法院助理費,應是委員用其他收入支應,他個人也不曾被要求回捐或繳回薪資。

至於加班費,他沒印象領過,辦公室是否有申請助理加班費作為零用金,他不清楚。立法院助理經費是否曾被挪用為服務處助理薪資,他也不確定。

這名助理表示,高虹安辦公室似乎把助理的薪資戶當成「人頭帳戶」,就算助理自願捐出一部分報酬給辦公室,恐怕也有違反《洗錢防制法》或是《政治獻金法》之虞。


這也是我在案件一開始偵辦到後來起訴的最大疑問

為什麼助理薪水或加班費要回捐變成零用金或公積金?

哪個白癡工作拼死拼活沒日沒夜加班,結果發薪日加班費沒入帳

老闆或會計跟你說你的加班費變成公司單位部門的零用金公積金?

那些零用錢是用來買衛生棉、老闆上美容院洗頭錢?

然後老闆說是員工自願捐出,那些員工確實有加班,沒有浮報也沒有中飽私囊

重點不在有加班也不是買衛生棉,而是錢沒發給助理卻拿去用在零用金花費上好嗎?鬼打牆???

結果高只會把責任推給提議零用金制度和負責管理錢的前辦公室主任,然後這位前主任認罪?笑死

起訴書還有另一個重點,高被控浮報助理酬金和加班費到上限,但卻未實際發給助理並要求助理領到錢後繳回辦公室當零用金,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

意思是說助理不但要回繳加班費,有人加班沒到時數上限

高還能把它搞到上限再用這差額去當零用金

這不就是用助理當人頭去詐領助理加班費的意思嗎?

另一篇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205557

立法院一名資深助理表示,他觀察立法院幾十年,辦公室確實都會向立法院把助理費和加班費都申請下來,但不會作為辦公室的零用金。通常這筆差額會用在私聘助理或是服務處
舊 2024-07-27, 01:23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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