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
引用:
作者msnow
不是心碎, 是憤怒
好比一大堆的貪污高端綠能缺蛋等. 不去查不去抓. 去處理一個46萬?
在我的解讀是 "你說我貪, 我就把你的人抓出來判刑. 還冠一個貪污罪給你 , 認罪判3年,不認判七年. 在心力交悴的狀況下, 我相信不少人會認了.
聽起來不火大嗎?
若這城市殺人罪犯一大堆, 抓了一個打手心的老師. 還重判!
你可以挺綠, 但不要瞎挺. 這樣的人越多, 執政者就會更有恃無恐!
|
所以只貪46萬還ok就是了?
我以為只要有貪汙就是犯罪,沒想到台灣人眼界就是大格局,金額太小還看不上眼哩,才46萬這哪能算是貪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