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kymaker
很想尊重判決,
但立委搞11萬元,辦公室助理分別搞5642元,466元,506元通通抓去關。
這個看起來是個大快人心的重大案子嗎??
連個聽從會計follow制度的助理也被判個兩年,簡直是上班族悲歌。
高有錯該檢討沒錯,但這判決的針對性也是不言而喻。真的是惹到大尾的麻煩事扯不完。
(以同樣標準審視所有立委大家覺得立法院還能剩幾個?)
高的問題在於沒有把要助理上繳的錢拿來做辦公室公積金運用的制度管理好,
直接套前人做法留下太多漏洞。
叫人把收進來的錢再拿出去,無論做何用途一定會有人不開心。在這種狀況下帳款項目不明的必定會落人口實。
(勞資關係差其實才是高的最大問題XD)
此案之後我覺得立委辦公室是不是要跟公司行號一樣遵守會計原則,
避免立委與助理之間因記帳作帳的問題搞成『貪污』案了。
清廉新政治很好,但若是針對性太強(政敵?)。
以後台灣政壇恐怕會更加分裂,各黨...
|
高虹安不認罪:回捐制度是黃惠玟沿用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作法
我是覺得要用這個辦,那其他隻的因為顏色對了就不用查?
還是大部分立委都這樣,有要對付再來查,老實說高第一次當立委,應該也不可能自己發明這種方法,問辦公室有經驗幕僚參考去作...結果換來7年,真是夠慘的
像之前想用貪汙辦一堆教授用計畫錢買實驗室的耗材日用品
真的要辦也是貪汙,只是一旦辦下去會影響幾乎全國的教授,後來就統一除罪化了。
立委一個月薪水幾十萬,最好會有人為了幾千幾百要去貪這個
政治真的是黑暗噁爛的東西。口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