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法理上是如此,但是現實中只要國家以主權理由拒絕法院的管轄權不配合就能無限拖延,
即使判決下來,也別想獲得實行,除非改朝換代,雖然新政府也不見得願意交出前元首。
|
那是判完之後的問題, 我是諷刺那位網友在這個程序上抹黑的我的部分.
至於你說的部份(我引言), 以色列被聯合國還是安理會"叮咚"多少次了啊?
有聽話過嗎?
合法可以執行也不會鳥你, 美國跟以色列輪流當1~2名, 全世界沒人更屌.
PS. 別抹黑我仇視他們, 存款還是美金, 以後要去北美(未必是加拿大了).
有時候是相對, 是比較級, 我對中國是完全不去不有關聯, 對台灣是部分關聯.
要長久居住一個人自由, 那就是北美了.
... 這周末被父母帶去給有素行不良的某長輩上香, 心情還是很複雜的.
有時候是非道德對錯的標準很模糊, 我多少有點抱怨, 淺淺的兩句碎碎唸.
老媽回: "你都要離開了, 就當作去告知一下."
做給其它親戚看.
===
我會如此聯想, 就像是國際關係, 每個人都會獨自判斷他人(國)的行為.
但整體上還是有一個普遍共識, 諸如此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