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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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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41
引用:
作者惡蟲
我講的是指國外的國會調查權,這在我國是屬於監察權。
你指的是司法調查。
立法院也有調查權,但是權限十分限縮,不能去侵犯到監察權,所以如何去規劃立法院的調查,讓它有相當的調查功能,但又不會去侵犯到監察院的監察權,這是一直喬不定的地方。

這也是為什麼國會調查權其實各黨都有主張,但是過去就是無法通過立法的原因。

又沒立法說以後監察院不能調查。
是怎麼侵犯到監察權了?
前面說違憲,具體是違了哪一條憲法,
能不能說清楚。
舊 2024-05-27, 10:13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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