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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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這法官我服了...
法官認為,雖可預期中方會藉比賽活動表達「一國兩制」等政治理念,
但上述行為屬嚴重偏離球敘交流主軸,非參與者所樂見,再經夏男評估參與者為海軍退將,
不可能盲目追隨而遭對方招攬、吸收,且當時兩岸各界為頻繁對等交流狀態,
不能因數年後中、台兩國情勢轉趨緊張就認定夏復翔為舉辦國發展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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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法官判案是看證據判的。
難道你的法學訓練不是這樣學的嗎?
這檢方連沒出境紀錄的人員都可以說成有到大陸參展。
引用:
依檢察官提出事證,難以證明李鷹確實屬於中國軍事機構人員
赴中旅遊部分,則欠缺曾與中共解放軍及台辦官方人員座談、餐敘等確切證據。
受夏復翔等2人引介赴中國參加珠海航空展等活動的退將中,部分人員根本沒有相應出入境紀錄,而實際參與活動退將也不是受2人引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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