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巴豆布妖
我覺得應該要立法,水庫主要目的為民生用水,不是拿來發電用的,
只要低於某一程度的蓄水量,比如 6 成或 7 成,就應停止拿來發電
有抽蓄式發電的可再討論,但台灣可抽蓄式發電的水量和全水庫的水量
比起來,應該是杯水車薪,像石門右岸也才220萬立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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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設計...
明潭:1200萬立方公尺
可將下池的明潭水庫水抽回至上池(日月潭)蓄存,下池容量可連續發電及抽水時間各為6.7小時及7.8小時
發電能力就是6.7小時...如果繼續發電...就是得把水放掉,最大就是看日月潭能放多少水
石門抽蓄水力發電廠
石門水庫及後池堰為上下池
https://web.wra.gov.tw/eeis/cp.aspx?n=8175
下限就是後池堰的220萬立方公尺....放多了,就流掉了(大概還能給灌溉用)
上限就是石門水庫能放多少(放多...就休耕...)
220萬立方公尺不知道能抽回去多少....
石門水庫應該還是主要是灌溉用,發電是順便...
如果拿這個來應急發電....最好希望一周內有颱風來..否則準備休耕
個人觀點,石門還做回抽站給發電用...很缺電了
你上完廁所的洗手水..不會留起來,給下次沖馬桶吧
如果會..那大概是你家停水三天了.....
台電已經在想辦法摳這一點水(少於220萬立方米)回來用了...
原本要灌溉的水,還拿來抽蓄發電
2023年1月4日環保署召開石門右岸抽蓄水力發電計畫之第一次初審會議,會中審查委員針對該案提出裝置容量為何不增加之疑慮,對此台電公司表示受限於下池容量及既有石門發電廠發電尾水調度之問題,若增加發電容量將可能使後池堰蓄滿而需放流大漢溪下游,形同水資源浪費,因此經評估之最適合規模為43.8MW。
發電容量裝太大,放水量就會大...就收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