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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56
引用:
作者dkjfso
所以你認為18歲成年的標準太嚴格還是太寬鬆
應該設定在幾歲才是能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年齡
這不單是性而已
性是一個對自己人生能夠負責的面向而已
你應該不會認為知道自己有月經做了會懷孕
就表示對性足夠了解
就可以在12歲13歲主動找男人性交
對方也應該不受到處罰才對
是啊
她可能了解性是怎麼回事
但她能為所衍生的後果負責嗎(比如懷孕)
能與不能的標準如果不是用年齡應該用什麼?
如果不能用年齡
我們用什麼來介定一個人的法律行為是否有效?
能不能自由簽署契約
犯罪應該進少年輔育院還是進監獄?

此外
知道對方17歲未成年
還上了對方
在社會有共識對未成年的法律保護之下
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
這不能作為善惡衡量的標準?
你認為有善的存在?在哪裡呢?

這是違反意願 也就是性自主的問題
不是年齡的問題

用小孩子不懂 小孩子沒法負責 我都是為你好這種家長主義來看待這個問題
從反面來看 不也是妨礙年輕人的自主權?
舊 2024-04-12, 04:40 PM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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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