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看不懂是因為沒掌握到重點
妨礙性自主要追究的是違反被害人的「意願」
但多數人關注的點只有未成年的肉體
以前的人跟現在的人心智年齡會一樣嗎?
國外的人跟台灣的人 同樣年齡的成熟度會一樣嗎?
印度滿18歲才能合法性交 他們的道德觀有比我們高尚嗎?
15歲跟17歲對性觀念的差別在哪裡?
設定16歲以下的人一律用法律裝上貞操帶的根據是什麼?
認為16歲以下的人一定比我們不懂性方面的事
真的有這種自信嗎?
執著於某個年齡以下一律犯罪
有沒有可能是我們根本懶得去理解所謂「被害人」的想法
沒打算去尊重所謂被害人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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