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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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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2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散布、播送或販賣兒童或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


不是刑法,也不是性騷法
適用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 39 條
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不算重...社死而已


成年的影片就沒關係
 
舊 2024-04-10, 01:42 PM #2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又見阿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