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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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讀[成為惡人之前]來審核版上某大律師的理念, 不是減肥那位.
其實呢, 說到底就是法律人把自己可造成社會改變的份量但得太重, 也看得太錯.
書中法官說得比較直接, 她會想到判決後果, 是否太長, 是否真有效果, 是否有反效果.
但她一定要遵從法規上明訂的部分, 她每個案例幾乎都會提到這是她基本原則.
翻譯成白話: 法律人重要的是走程序, 講求證據與邏輯, 不是來議論他們怎麼看社會.
所以某律師的觀念是大錯特錯, 那個他(應該是男的)可以想, 但不能依此來工作.
關了浪費一生又如何? 判死了又如何? 對社會這樣犯罪的比例增加還是減少? 甘你屁事?
因為你也不知道, 社會裡面一個條件變動, 你法律跟著變動? 那準則在哪裡? 對不對?
基本邏輯就錯了還當律師...
至少要多讀書, 也要有求知慾, 我算是病態, 會去找答案, 但至少, 會去找答案.
而不是我屬於什麼人就擁有絕對發言權, 那是另一種的病態.
而回到這主題, 很可惜在很多嘴上很硬的人, 其實沒有驗證他們有多硬的機會.
不然, 答案會很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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