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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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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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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獨》陸快艇翻覆2死 金門檢方被疑放水 前高檢檢察官赴監院舉發失職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24-260402?chdtv)

前台灣高檢署檢察官、律師張熙懷認為本案屬刑事案件,檢方須查明海巡署執法過程,
是否有故意或是過失致人於死情形,但金門地檢署迄未發動積極偵查作為,
在未比對海巡人員證詞之前,即率爾讓2名陸籍生還者離境返陸,
甚至公開說本案沒有執法錄影影像,疑為海巡人員「背書」,
21日赴監察院舉發金門地檢署怠忽職守,請求監委查明,
值日監委高涌誠已受理,監察院將進行調查。

張熙懷認為,金門地檢署在處理本案上涉有違法失職之處,
因此依《監察法》赴監察院舉發金門地檢署怠忽職守,請求監委介入調查;
他另籲請金門檢察署主動簽分「偵」字案件偵處本案,查明當時追捕的海巡船長、船員,
有無違背必要原則,過當執行驅離行徑,釐清是否有故意或是過...


這真的是高檢檢察官???

怎麼看起來沒有辦案經驗的樣子。
這件應該是從相案開始,檢察官會先以相案進行相關調查,相案結束後,檢察官認有他殺嫌疑,才會去分偵案。
會需要立即分偵案的情況是有強制處分,也就是被告被羈押的狀況,才會立即去分偵案。

現在對於事情真相尚未釐清,所以不可能馬上去分偵案。
檢察官當然必須去蒐集調查相關證據後,了解事情大致的情況後,才會去決定要不要簽分偵案,哪有一開始就簽偵案的。
舊 2024-02-22, 10:22 AM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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