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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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法禮讓行人同時.怎不一同改善路口及號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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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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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3
引用:
作者
Kentnet
行人若闖紅燈被開車或騎車撞上.這點駕駛和騎士是真的很雖小..
如果沒記錯, 台灣屬於盡量雙方都有責, 記得有聽過機車闖紅燈撞到跨雙黃色的車, 雙方都有責.
主從之別只是責任歸屬大小, 這是一個思維邏輯, 就是要兩邊都有責.
因為邏輯上而言, 如果沒有闖燈的行為, 就算有人躺在路中間, 當時也不會相碰撞, 但這是邏輯.
很多... 人情社會默契或作法, 都不是按照邏輯的.
2023-12-06, 07:1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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