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檢舉affter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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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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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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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ffter333
你做為一個完全不知情的局外人, 只憑自己的憶測,
就不斷誣指, 現在又再加一條指控我(嚇唬買家)

你已經不斷的涉及刑事誹謗罪。

再講就直接報警, 請你到警察局作筆錄。
都已經截圖, 以後當成提告的證據。

請等警察通知。

2023-11-29 0107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網路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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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affter333,可以善用網路報案附上截圖,方便警方整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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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3-11-29, 01:09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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