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kap0091
美國這種長臂管轄其實很扯
外國的企業怎麼做生意干美國啥事?
你可以管美國境內的企業or商品
好比華為跟台積電訂製晶片生產手機,賣到美國以外的國家有啥問題?
不能直接下單台積電,那買高通或聯發科的手機晶片來用有啥問題?
說禁就禁,難道有哪個國家可以禁止Apple跟台積電買晶片嗎?
而且好笑的是只禁華為,中國一堆手機廠如小米、OPPO、VIVO
還不是照樣能買高通或聯發科最新的手機晶片生產手機
而且禁制令是連一堆國家都不能出貨給中國,台灣、韓國、日本、荷蘭等等
真懷疑哪條國際法律有允許這種要求?
雖說現在看老美打壓中國是很爽,畢竟中國老是欺壓台灣
但是台灣也是只能各種乖乖聽話配合,損傷利益結果政府都不敢吭聲
反觀韓國官員至少敢跟美國爭取更好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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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臂管轄權的基礎是境內的企業!!!另外就是國際的條約
只要台灣有簽屬XX公約或是隸屬於簽約集團的下屬單位,就會自動生效!!
好比華為跟台積電訂製晶片生產手機,賣到美國以外的國家有啥問題?'
==>只要台積電願意為華為出具證明給美國,如果違反規定,台積電願意受美國制裁,當然就可以,或是整個台灣願意幫台積電扛華為的制裁條款也行!
證明,所使用的相關技術/服務/製造設備,最終使用者....,均符合美國規範 。
或者學華為,搞到美商的技術團隊撤離,技術授權停止,後續計畫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