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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a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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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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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rdatsai
這讓我想到相似的競業禁止條款,當中有提到:
雇主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失有合理補償(不包括勞工於工作期間所受領之給付)。

美國想禁止廠商做生意不是不行,但是好處要給啊
沒給錢是在那叫屁


世界的國際慣例, 至少老美認知中的就是所有規定都是老美除外
就這樣
舊 2023-10-04, 08:41 PM #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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