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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Sto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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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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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rdatsai
這讓我想到相似的競業禁止條款,當中有提到:
雇主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失有合理補償(不包括勞工於工作期間所受領之給付)。

美國想禁止廠商做生意不是不行,但是好處要給啊
沒給錢是在那叫屁



美國政府變成雇主?

如果不與美國相關企業往來,廠商是可以不用擔心美國的Sanction list

這概念需要認真思考清晰可見。

才不會把競業禁止與黑名單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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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3-10-03, 04:49 PM #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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