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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軼絕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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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軼絕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0
引用:
作者野口隆史
李昌鈺提出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我不曉得你有沒有看到?
人家 80 年代辦的案子
一堆事證自己都有封存留底
然後辯方指控李昌鈺故意誣陷犯人害其冤獄坐牢
結果警方調查報告指出
李昌鈺是先提交了鑑識報告
警察後來才抓到人的
李昌鈺根本不曉得犯人是誰
人家在這之前就將辯方所謂被捏造的證據封存
封存的時候的確是有血跡的
而且李昌鈺也不是唯一的專家
這些專家都不覺得李昌鈺講的是推託之詞
要怎麼陷害其冤獄?

你倒好,一句李說的只是推託之詞
你不是最喜歡講證據的嗎?
怎麼現在又不講了?
還是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就不是證據了?

只要不順自己的意
管他謝松善還是李昌鈺
他們肯定收錢肯定人格有問題啦

你就是貼你想看想聽的
其他都不重要了
先抹黑再說
李昌鈺案在國外搞很大
我是不知道怎樣關注這案子
會關注到認為李說的都是推託之詞?

你所謂有利的證據是啥?他當年證物袋的標籤影本?
他的說詞就那樣
"然而當年的決定性證物,卻意外成為2人翻案的關鍵。2019年,律師透過最新的DNA檢測技術發現,毛巾上並未沾染任何血液,上頭紅色的「血漬」是無機化合物。律師指稱,檢察官對漢寧和伯奇的定罪立基於李昌鈺發現的染血毛巾,然而幾年後,一名實驗室的鑑識人員卻作證,這條毛巾根本未接受過血液檢查。

李昌鈺在去年的法庭上駁斥這樣的說法「並不精確」,他確實進行了現場測試(field test ,可想成簡易快篩),結果顯示為亮藍色,代表樣本「應該」是血,然而沒有實驗室紀錄能夠證明這點。且調查發現,有2項應該在實驗室做的進一步檢測,後來並沒有做。"
"李昌鈺在去年重審後的記者會表示,作為鑑識人員,他當時僅作證毛巾上「可能」沾有血液,憑當年的鑑識技術並不能判斷血液屬於誰。檢察官基於「沾血毛巾」做出推論進而逮捕漢寧和伯奇。李昌鈺重申,他並未提供不實證詞。這已是他面對的第3起,因證詞有問題而可能翻案的案件。"
另外證據有爭議的案子一樣是發生在1984 1985....
同樣是爭議血跡真是巧合阿(一個球鞋另一個刀子)
他的說詞也是很接近~反正他採證時就是找到這類東西做了篩檢就陽性

只不過很奇葩的隨著DNA檢測技術提昇在檢驗證物後來都被檢測不是血

時間點這樣相近都是一樣定罪的方式~血液檢測陽性然後多年後都被推翻

運氣真是差還是慣常的手法被新科學技術捅破了?
舊 2023-08-17, 01:25 PM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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