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件強度通常幾個因素綜合: 結構設計, 材料以及後處理, 以及是否要保護其它機構.
但前面寫的那個只是單純吐槽他們自己做的時候根本就沒啥水準, 要求我是要求屁啊!
開單嚇死人, 檢驗笑死人?
其實還有一個可以吐槽, 說我材料用得多爛多爛不符合他們的CCC規範.
解釋所選擇的規格更高甚至防火, 最後還是要請吃飯還有招待去玩才了事.
結果後來他們火燒設備才曉得當初用料多好, 有些真的沒燒壞...
記得以前吐槽過兩岸官員有些言論, 自以為很懂, 亂開單要求.
會震動的東西用固體的銜接材料, 還要求指定, 我真懷疑誰才是專門的.
所以有次結束時要求我簽切決, 直接就拒絕對方, 誰做決策的誰簽.
(簽那個八成日後一定出問題當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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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貼的那個新聞, 我只能說這是推責任而已, 真正重大的要件, 確認都是雙方的.
要死都是一起死, 不是說誰出件, 另一方就可以免責, 兩邊技術人員同時都要確認細節.
你說怎麼設計跟後處理有理, 我要審核這樣做的確沒問題, 間隙也都對, 無法免責.
議員講得不要隨便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