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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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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rmit Crab
在我看來沒什麽難凹,那首先做朋友首先就代表雙方原先不是兄弟、家人、親戚關係。
再退一步說要做鄰居,這也符合現實, 沒啥解套不解套的。
至於是不是一定要主動想當惡鄰這個問題就見仁見智了。
如果說誰非要去爲理念開戰,我只能說希望他能想清楚。
我一貫立場是一天解決不了核彈僵局,中國就很難輸,因爲隨時保留翻桌選項。


離婚的夫妻 還是可以當朋友

這是傳說中的歐美模式

2012有演

然後前妻 前夫後來幸福美滿的在一起

現任丈夫 很識相的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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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舊 2023-08-09, 11:07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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