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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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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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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有時候根本煞不住, 行人下決定可能是那一瞬間, 但即使我速度降到20也不可能瞬間停止.

然後就越線停在那哩, 超尷尬 =.= (我不是不想合乎規定, 但變數不是我有任何參數可以應對)

這還是右轉, 左轉會更尷尬, 因為如果你要過卻突然有行人又想過了, 加速減速距離更短.

右轉可以慢速滑... (如果看沒動靜的時候) - 唯一缺陷是對方突然下來.

突然下來:

1. 原本沒動靜.
2. 換個方向! (這真的有, 已經好幾次, 看到哪個綠燈可以先走的意思?)
3. 從遠處看到綠燈加速過來然後下來.

#191

日本看來是進入斑馬線上才開始舉手,這樣確實不大會造成營業車的誤會;

那為了符合中華民國國民的習慣(單手舉高就是示意攔車),

交通法規入法在斑馬線上[雙手舉高]以示行人進入道路使用權(不舉手表示行人非使用路權),

這樣應該不會造成營業車困擾、動力車輛更了解行人企圖及達成[行人優先使用路權]八!!

PS.
雙手舉高也可以柔性停止使用手機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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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3-07-18, 07:38 AM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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